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》的通知

2019-04-02

教技〔2018〕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

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〕35号),引导高等学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,不断提高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交流等能力,为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战略支撑,特制定《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
教 育 部

2018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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